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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 项目来源 |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监督(略) | 徐先生 | 监督部门电话 | (略) |
项目地址 | 辽宁省本溪市 | 招标人名称 | 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
项目名称 | 本溪市饶盖线(东山寺至分水岭段)修复养护工程及饶盖线化皮峪桥等2座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 | 项目编号 | (略) |
资金来源 | 省本级预算资金 :(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总投资 | 2397.2万元 | 标段(包)数量 | 1 |
项目规模 | 本溪市饶盖线(东山寺至分水岭段)修复养护工程位于本溪县境内。路线起于东山寺,终于分水岭,设计桩号为K(略)+300,全长26.6公里。 国道饶盖线化皮峪桥位于本溪市境内,原桥汽车设计荷载等级低,承载能力适应性不足,为保证行车安全,对桥梁进行拆除重建; 国道集本线东营房一号桥位于本溪县境内,设计桩号为K238+220(统计桩号K243+842),桥梁全长49.65米,为保证桥梁行车安全和结构耐久,对桥梁进行修复养护处理。 | ||
标段(包)名称 | 本溪市饶盖线(东山寺至分水岭段)修复养(略) | 标段(包)编号 | (略) |
标段(包)性质 |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标段(包)内容 | 施工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应该满足以下①或②或③或④要求: ①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且业务范围能够承担二级公路的路面、中小桥及沿线设施等的大、中修养护工程; ②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及“桥梁养护乙级资质”; ③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标段(包)招标范围 | 本项目施工图纸中全部工程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略))。 | ||
投标保证金 | 23 万元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保函、电汇 |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 2024-05-25 |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 2024-10-15 |
标段(包)开标地点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略)) | ||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 [(1)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担任过1项合同额不低于1100万元的干线公路工程(合同内容中必须包含路面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维修)工程、桥梁新建(或改扩建、或拆除重建)工程和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或长度1000米及以上钢护栏安装)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2)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担任过1项合同额不低于1100万元的干线公路工程(合同内容中必须包含路面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维修)工程、桥梁新建(或改扩建、或拆除重建)工程和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或长度1000米及以上钢护栏安装)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建立信用档案,并及时在系统中完成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的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未录入或未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 ||
标段(包)估算价 | 2397.2 万元 |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 0 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略) | ||
是否兼投 | 否 | 是否兼中 | 否 |
招标(略) | (略)8:30至(略)7: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
招标(略) | 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略)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本次招标文件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5-13 10:30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
递交地址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 ||
开标时间 | 2024-05-13 10:30 | 开标方式 | 现场电子开标 |
开标方式描述 | 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及相关解密设备(笔记本电脑),在开标现场(略)。 | ||
评审办法 |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 |
发布媒介 |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本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关于保证金的特(略) |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略),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 ||
其他公告内容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还包括:企业业绩: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低于1100万元的干线公路工程(合同内容中必须包含路面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维修)工程、桥梁新建(或改扩建、或拆除重建)工程和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或长度1000米及以上钢护栏安装)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 注:(1)干线公路不包括县道、乡道、农村公路,下同。(2)养护维修是指维修改造、大修、中修、修复性养护,不包括预防性养护,下同。(3)企业业绩应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企业信誉: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公告其他内容详见附件。 | ||
招标人 | 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 地址 | 本溪市明山区华程路42号 |
联系人 | 马先生 | 电话 | (略) |
邮箱 | (略) |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
联系人 | (略) | 电话 | (略) |
邮箱 | (略) | ||
招标公告附件 | 点击下载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