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彩超等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彩超等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彩超等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略)文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一年一签)(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供应商应具有完成本项目的专业能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略) 时间:2024年 3 月7日08:30时起至2024年3月14日16:00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4:00时(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3月20日14:00时(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需要携带的材料:1、营业执照等主体证(略)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材(略)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大石桥(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建设街135号(原老客运站)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 (略) 账户名称: (略) 账号: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 |
发布日期:(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