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部房屋租赁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略),现将北京某部的房屋租赁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 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 间 | 备注 |
1 | 北京某部房屋租赁 | 拟租赁房屋总面积比少于1200㎡,房间数量不少于16间,床铺不少于64个的床铺 | 采购初步技术需求请联系采购人进行线下或电话对接 | 136.9980万元(年租金) | (略) | / |
为确保采购活(略),我部现将本项目采购意向进行网上公示,欢迎供应商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
北京某部房屋租赁项目
二、最高限价
136.9980万元
三、(略)
采购初步技(略)。
四、参与意向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军队采购网、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列入禁止投标黑名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报价。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
4.供应商需提供房产证明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复印件,若为代理经营的(或采用租赁形式的物业),需提供房产证明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复印(略)协议至少应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日期、经营(租赁)期限、面积、金额、签字盖章页等信息。
五、公示时间
(略)
六、意向反馈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地 址:(略)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略)。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下一步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