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办公用品、办公耗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办公用品、办公耗材配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本项目不设置具体的采购预算,一旦确定选取配送供应单位,将根据各类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
5.最高限价:本次采购设置的最高限价为各类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全费用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由于品种较多,具体类别和相应的单价最高限价见(略)文件第五章。
6.采购需求:
6.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通过(略)的方式择优选择三家配送供应单位,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根据采购人的日常需求的各类办公用品、办公耗材按时、按需、按量开展供应服务,以及涉及各类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的采购、配置包装、运输配送、交货检验验收及售后服务等。
6.2配送供应单位选择说明:本项目按经评审的得分高低排序选取排名前3名的磋商申请人为成交人,公示期内无异议后,确定排名第一至第三的三家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若排名前3名的成交人之一(略)
6.3项目实施地点:(略)指定地点。
6.4供应要求:配送供应单位须根据采购人实时要求(按时、按需、按批次、按产品类别)供货、验收。
6.5质量要求:磋商申请人拟供应的办公用品、办公耗材须为全新正品且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满足采购人的使用需求、配送安装及时。
6.6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拟参与本(略),不得拆分。
6.7磋商报价要求:本次采购的磋商报价方式为分别填报(略)项目实施过程发生的各类办公用品、办公耗材采购费、包装费、上下车费、运输费、检验验收费、人工费、差旅费、保险、税费、风险、售后服务等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成交人不(略)。
6.8付款方式:(略)
7.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略),采购人将不定期对成交人进行检查、合同履约考核,检查、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8.本项目不接受(略)。
二、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略):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提供的服务)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略),其产品在评审(略)。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略)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略):
3.1磋商申请人须具有实施本次采购内容的服务能力,本项目禁止转包且不接受成(略)书面承诺。
3.2磋商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略)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磋商申请将被拒绝。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5日(五个工作日),每天上(略),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3.方式:请磋商申请人将“《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详细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bstrzb@126.com)进行信息登记,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后获取(略)文件。如磋商申请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磋商申请人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略)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一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5月0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一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略)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略),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磋商保证金汇款账户 |
开户名称:(略) |
开户银行:(略) |
账号:5300 1728 6420 5100 0568 |
汇入地址:(略) |
汇款缴纳查询电话:(略) |
联系人:(略) |
注:1.磋商保证金的缴纳:磋商申请人缴纳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户或对公账户(自然人请使用自身合法有效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 2.保证金的退还:在成交公告发布后,请未成交的磋商申请人将保证金银行存款、汇款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明发送至(略)邮箱:bstrzb@126.com办理退保证金手续,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后携带合同协议书及保证金相关凭证退保证金。 |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略)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官方网站。
3.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略)公告全部内容;(略)公告或(略)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本项目为按照(略)内控制度实施的采购项目。
5.监督电话:(略)纪检处,0875-2864791
(略)资产管理与招投标办公室,0875-2864711
八、凡对本(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