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基地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澄清内容:
1、原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要求工期:420日历天,定额工期420日历天。”
现澄清为: “要求工期:450日历天,定额工期450日历天”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要求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4月7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年9月30日。”
现澄清为:“1.3.2要求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4月7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9月30日。”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
2.2.2 (4) | 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20%)】【备注:招标项目如为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项目则须计入此分,其他工程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参照执行。】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 )。 |
现澄清为:
2.2.2 (4) | 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20%)】【备注:招标项目如为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项目则须计入此分,其他工程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参照执行。】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根据《****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评标时所有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 )。 |
4、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5月 11日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澄清公告扫描件.pdf 附件:[****001]****基地建设项目.GXC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