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高标准农田盐碱地综合治理利用示范区道路改造工程施工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县高标准农田盐碱地综合治理利用示范区道路改造工程施工询比采购公告

**县高标准农田盐碱地综合治理利用示范区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略):**县高标准农田盐碱地综合治理利用示范区道路改造工程

1.2采购人:(略)

1.3采购代理机构:(略)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略)

1.5采购项目概况:铣刨铺沥青、拆砖修沥青、翻修混凝土、新修混凝土、新修沥青路、水沟填平、新修混凝土排水管、太阳能地灯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略)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略)

2.2计划工期:(略)

2.3建设地点:(略)

2.4质量要求:(略)

2.5安全目标:(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财务要求:(略)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供应商参加询比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以上查询情况以评审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略)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略),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14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2时至17时(**时间,下同),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含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到(略)(**省**市路南区广场路29#314-1-103)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9时30分,地点为**省**市路南区广场路29#314-1-103。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略)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略)com/)上发布。

8.其他

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镇腾飞街西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省**市路南区广场路29#314-1-103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1
招标公告
乐亭县高标准农田盐碱地综合治理利用示范区道路改造工程施工询比采购公告
当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