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巨自然告字[2024]13号)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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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巨自然告字[2024]13号)
巨自然告字[2024]13号 2024年04月24日
****政府批准,****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4(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33987平方米 宗地坐落: 兴泽**侧、A5路东侧
年限: 50年 容积率: 0.800≤ 建筑密度(%): 35.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仓储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仓储用地 33987
投资强度: 保证金: 613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824BA0069
起始价: 613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宗地编号: [2024]39号 宗地总面积: 1434.11平方米 宗地坐落: 定魏线以东、富强路以南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500≤ 建筑密度(%): 35.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1434.11
投资强度: 45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26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824BA0067
起始价: 26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宗地编号: [2024]38号 宗地总面积: 2493.6平方米 宗地坐落: 霞光街西侧、柴庄**侧
年限: 40年 容积率: ≤2.000 建筑密度(%): ≤5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零售商业用地 2493.6
投资强度: 保证金: 413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124BA0043
起始价: 413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宗地编号: [2024]37号 宗地总面积: 2944平方米 宗地坐落: 风清**侧、福鹿街西侧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1.900 建筑密度(%): ≤28.000
绿化率(%): 35.000≤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零售商业用地 941.09
普通商品住房 2002.91
投资强度: 保证金: 503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824BA0068
起始价: 503万元 加价幅度: 3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4月25日 至 2024年05月14日 到 招采进宝(**专区)(http://hb.****.cn)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4月25日 至 2024年05月14日 到 招采进宝(**专区)(http://hb.****.cn)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4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5月14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5月15日在招采进宝(**专区)(http://hb.****.cn)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土地使用权有保留价(保密),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不成交。 2、[2024]37号宗地应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和《****建设厅等八部门印发〈****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冀建城建[2019]18号)的要求配建教育、养老等设施,同时应按照《**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和《****建设局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绿色建筑等。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移交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其它规划设计条件按照该宗地的《规划条件》(巨自然技字[2024]37号) 文件执行。[2024]39号宗地严格按照《**县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模式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3、欠缴土地出让金,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企业及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4、申请人可自行踏勘,该公告宗地严格按照规划条件执行。 5、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的拆除,空中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6、****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登记证》为准。 7、本次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委托****实施,由被委托人接受竞买申请及竞买人资格审查并确认竞买资格,委托人不再受理上述事项,委托人只负责监督。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黄巾大道北侧、**街西侧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0****9628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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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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