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衡公土告字[2024]15号)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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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衡公土告字[2024]15号)
衡公土告字[2024]15号 2024年04月30日
****政府批准,****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26718.2平方米 宗地坐落: 学中路以南、**西路以北、中华南大街以东、荷花街以西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2.000 建筑密度(%): ≤20.000
绿化率(%): 35.000≤ 建筑限高(米): -15.000≤ 并且 ≤54.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 26718.2
投资强度: 保证金: 12183.5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424BA0005
起始价: 12183.5万元 加价幅度: 0.1万元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若已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主体黑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4月30日 至 2024年05月21日 到 **市公共**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cn/)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4月30日 至 2024年05月21日 到 ****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1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5月2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5月22日****交易中心****中心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上述地块周围基础设施和外部条件均以现状为准。受让者必须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衡地规(2024)004号)和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并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 2.竞得人要严格按照《****政府关于**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衡政规[2021]7号),落实“交房即交证”主体责任及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土地出让、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要求和建设时序进行开发建设,经联合验收合格或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相关税费全部缴清的**商品房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办《不动产权证书》,以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将交房标准直接提升为在房屋交付的同时,向购房者直接交付个人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房即交证”。 3、该宗地配置的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在建成后达到交付条件的,****政府****管理部门或相关单位。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中心(南环西路128号)
联 系 人:齐女士 孟先生
联系电话:0318-****050
开户单位:****审批局公共**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人民支行
开户账号:130********80966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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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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