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关于2024年5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
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项目详情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4年5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15****环境局**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告知承诺制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mail:****@qq.com联系电话:0873-****829 0873-****696****中心****分局受理窗口)

通讯地址:**县**大道647****人大办公大楼3****环境局**分局) 邮编:654399

2024年4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时间

1

****商贸有限公司30kt/a 精米加工生产线项目

建环审复〔2024〕7号

2024-5-15

****商贸有限公司30kta精米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建环审复[2024]7号 精米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doc

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