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临淄星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济阳区太平镇吴刘村(李光峰)36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审批
山东-济南-济阳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项目详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5-17

项目名称 ******区**镇吴刘村(李光峰)36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区**镇吴刘村126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85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陈春生
联系人 高珊珊 联系电话 183****5747/150****1206
项目投资(万元) 12.9276 环保投资(万元) 0.1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4-05-17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建设内容及规模 **省**市**区**镇吴刘村,****租赁李光峰屋顶(不动产权证号:T07710)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四至是**:李恩峰,西至:巷道,南至:道路,北至:李刚。36kw光伏发电项目,组件665w54块,36kw逆变器一台,发电消纳方式是全额上网,年发电量为524286kwh。直流侧:35.91KWP,交流侧:36kw本企业承诺①此房屋产权清晰、结构安全可靠,不属于危房,不属于违法建筑,****电站的条件。②****园区)同意实施③此光伏安装用户已同意且知晓备案内容,已与其签订书面协议,并且是自愿提交相关材料,此光伏安装用户如在光伏备案及安装中出现任何问题,由企业自行承担④所填报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虚报、瞒报、谎报,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5.未开工、符合产业政策。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固废 环保措施:
及时清理
承诺:**** 陈春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陈春生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6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